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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土地税怎么申报,无锡新区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 去哪里申请书面申请怎么写进出口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07 01:25:10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无锡新区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 去哪里申请书面申请怎么写进出口

应提交的材料(一)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流通企业出口书面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副本年检(签字)行政主管部门。 3,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年度审查的州税,土地税。 4,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5,“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企业须提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资报告出具的商号或其他的验证合格机构(原件)7,其他需要填写附表: 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特殊材料报表,工商,税务,统计,外贸企业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二)生产企业书面申请。 2,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副本(签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的副本。 3,年审后的状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 5,负责人的营业执照注册法律代表或营业执照登记身份证。 6,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提交的会计事务所,审计,验资报告出具的商号或其他的验证合格机构(原件)。 7 ,高新技术企业,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的科技主管部门或部门提交复印件的证书8,其他需要填写附表: 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生产企业进出口权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审批程序 />(一)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外经贸厅。(二)生产企业在两个声明,流量外贸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4,省外经贸厅审核批准的时间及时收到申请材料后,提出初审意见;提出了一次性使用的材料,必须立即报告。(一)经营权的外贸流通企业,申请材料省的外经贸厅审核,3个工作日内允许或禁止在批准的答案,国外的贸易和经济合作转发授出材料准备部门负责。和3工作日内收到的批准文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后,发出了“人民共和国的中国进出口和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二)生产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材料准备好了,直接在办公室,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批准。允许或拒绝登记的决定三年内核准登记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不准予登记的原因。红葡萄酒报关进口瓶装葡萄酒现行税率(税收征收以人民币支付): 1,关税:14%(关税:CIF×14%); 含增值税:17%(增值税: (CIF +关税额)×17%); 3,消费税:10%(消费税:[(CIF +关税额)/(1 -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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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产契税如何征收的常识

房产契税如何征收的常识 1.什么是契税? 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市直契税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契税征收窗口缴纳。 2.国家调整房地产市场契税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眼2008?演137号)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3.契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4.契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契税的征收范围是:(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3)房屋买卖;(4)房屋交换。 5.契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我省确定的契税税率为4%。具体地讲,商业用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的税率是4%,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自用住房暂按2%征收。 6.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权属转移性质凭证的当天。 7.纳税人不按期履行纳税义务的如何处理? 纳税人不按期履行纳税义务的,契税征收机关将按规定每日加收应缴未缴税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未缴款5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仍拒不履行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各地契税的收法可能会有不同,我所在地是无锡,无锡的话,90以下是1%90-144是1.5%,144以上是3%
1.什么是契税? 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市直契税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契税征收窗口缴纳。 2.国家调整房地产市场契税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眼2008?演137号)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3.契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4.契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契税的征收范围是:(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3)房屋买卖;(4)房屋交换。 5.契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我省确定的契税税率为4%。具体地讲,商业用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的税率是4%,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自用住房暂按2%征收。 6.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权属转移性质凭证的当天。 7.纳税人不按期履行纳税义务的如何处理? 纳税人不按期履行纳税义务的,契税征收机关将按规定每日加收应缴未缴税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未缴款5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仍拒不履行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产契税如何征收的常识

3,商品销售企业分公司在税务处理上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1、增值税年销售额低于8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额*3%缴纳;年销售额高于80万元,销项税=销售额*17%,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可抵扣进项税额(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2、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额*7%(市区7%,郊区、县城、建制镇5%,农村1%)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3%4、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按职工工资薪金所得超额累进九级税率缴纳5、企业所得税利润按所得税法调整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25%;如申请成为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6、印花税资金(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账簿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万分之五贴交印花税;其余账簿按5元/本贴交;销售合同按销售收入*万分之三交印花税7、房产税自有房产按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至30%,视各地政策而定)*1.2%/年;8、土地使用税如有土地使用权,按土地使用权面积*当地单位面积税额计算确定。你公司很小,如果账务不完整,税务会核定征税的。你每月按税务核定的税种和金额缴税就可以了。进货没有发票,是不得税前扣除成本的,除非你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别无他法。如果真的是这样,建议还是核定征税算了。购货发票加总,不一定是成本,只是存货。存货中,有一部分销售出去了,要结转成本,还有一部分作为库存留在公司。要采用一定的方法,算出销售成本,方可结转,不能用购货发票加总计算成本。
新企业所得税法为法人税制,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为此你分公司的收入、成本均应汇总至外省总部,由总部统一计算出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部对其中50%的部分在各分公司间进行分配实施就地预缴。请你公司在季后10天取得外省总部税务机关出具的分配表,并向无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缴税。 如果你想要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并缴税的.那么你的上你们的总公司所在地办理一个合并纳税的批件.这样才可以合并纳税.如果没有这个批件的.你们只能在分公司所在地纳分公司的税了新企业所得税法为法人税制,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为此你分公司的收入、成本均应汇总至外省总部,由总部统一计算出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部对其中50%的部分在各分公司间进行分配实施就地预缴。请你公司在季后10天取得外省总部税务机关出具的分配表,并向无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缴税。 如果你想要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并缴税的.那么你的上你们的总公司所在地办理一个合并纳税的批件.这样才可以合并纳税.如果没有这个批件的.你们只能在分公司所在地纳分公司的税了建议款项可以打入总公司,但是发票还是要在分公司所在税务局购买,税金也由分公司申报缴纳。因为如果长期这样下去分公司早晚要核定征收的。如果分公司核定征收,那么总公司这边因为开出发票而申报缴纳税金,分公司因为核定而申报缴纳税金就亏了。你们目前分公司即使没有开具发票也要申报税金,具体交纳什么税去问专管员。分公司现在需要开立基本户和纳税户。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要看你所去应聘的分公司的属于汇总缴纳还是独立核算。汇总缴纳的话,你只需要向总公司报送该报送的会计核算情况就行。如果是独立核算,那就跟一般的企业一样了,该申报申报,该缴税缴税。

商品销售企业分公司在税务处理上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4,无锡房产限购令实行了哪十条要详细的啊

无锡市贯彻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明确十项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我市有关财税、金融、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最新政策,于一季度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发放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套型建筑面积低于120平方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允许其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三次(含)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四、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五、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售房。暂定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限购1套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六、加大土地供应及清查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土地出让时应明确地块中小套型住房的建设比例。  七、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切实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筹集、供给和管理工作。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  八、加强对商品住房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以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为单位组织开发建设;对开发建设规模较大、实行分期开发、分期销售和分期交付的商品房项目,每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建设规模不得低于30000平方米;项目规模小于30000平方米的,应一次性申请办理。  九、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前,应当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备案。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要在10日内一次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全部房源上网销售,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十、加快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强化舆论引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严格规范各类房地产展销行为。  上述措施自2011年2月21日起在本市市区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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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沂市地方税务局的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负责我市范围内的建筑安装业、房地产开发业、“二手房”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市区出租车行业的税费管理工作。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重点税源户管理;日常税收稽核工作;纳税评估管理。第二税务分局负责新安镇和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辖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管理工作;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重点税源户管理;日常税收稽核工作;纳税评估管理;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和协税护税工作。第三税务分局负责无锡-新沂工业园、北沟镇、唐店镇和棋盘镇的地方税、基金、费的管理工作;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重点税源户管理;日常税收稽核工作;纳税评估管理;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和协税护税工作。第四税务分局负责双塘镇、高流镇和阿湖镇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重点税源户管理;日常税收稽核工作;纳税评估管理;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和协税护税工作。第五税务分局负责马陵山镇、新店镇、邵店镇、马陵山风景名胜区和时集镇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重点税源户管理;日常税收稽核工作;纳税评估管理;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和协税护税工作。第七税务分局负责瓦窑镇、草桥镇、合沟镇、港头镇和窑湾镇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重点税源户管理;日常税收稽核工作;纳税评估管理;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和协税护税工作。纳税服务中心(第六分局)负责全市税务登记事项的办理;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辖管纳税人的税、费申报征收和发票的发售,以及上述三个分局范围内的其他涉税事项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市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税收宣传工作;涉税事项咨询的受理及答复;12366远程坐席业务的处理,税政科不再负责此项工作;新沂信息网网站的组稿、编辑和日常维护;做好对应上级局涉及内外网资料的传递、更新维护等工作;上述事项以外的各种涉税服务工作;指导并考核其他分局的纳税服务工作;徐州市局和本局安排的其他工作。开发区分局负责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辖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管理工作;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重点税源户管理;日常税收稽核工作;纳税评估管理;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和协税护税工作。
(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县级) 负责本辖区内除重点税源和涉外税源以外地方税源户的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的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编制、收入分析、税收票证管理等;负责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工作;负责税源管理、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核定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工作,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 (二)涉外分局 负责全市涉外税源(除开发区外)和市级税源的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的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涉外税收和市级税收计划编制、分析、执行和收入分析等;负责涉外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负责涉外税源和市级税源管理、税务登记、账薄凭证管理、认定管理、核定管理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工作,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 (三)镜湖区分局 负责本辖区内除重点税源和涉外税源以外地方税源户的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的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编制、分析、执行和收入分析等;负责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负责税源管理、税务登记、账薄凭证管理、认定管理、核定管理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工作,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 (四)弋江区分局 负责本辖区内除重点税源和涉外税源以外地方税源户的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的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编制、分析、执行和收入分析等;负责税收票证管理;负责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负责税源管理、税务登记、账薄凭证管理、认定管理、核定管理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工作,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 (五)鸠江区分局 负责本辖区内除重点税源和涉外税源以外地方税源户的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的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编制、分析、执行和收入分析等;负责税收票证管理;负责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负责税源管理、税务登记、账薄凭证管理、认定管理、核定管理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工作,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 (六)三山区分局 负责本辖区内除重点税源和涉外税源以外地方税源户的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的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编制、分析、执行和收入分析等;负责税收票证管理;负责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负责税源管理、税务登记、账薄凭证管理、认定管理、核定管理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工作,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

6,2016农民工到无锡买首套房要交哪些税

这个要分为买二手房还是新房的,下面是转的专业说明,看看个人购买住房,对于买方而言,涉及地税的契税。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0]33号),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文件中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截至申报时,购房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身份证件注明出生日期为准。如已超过十八周岁请单独填写保证书,并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或者单身证明);唯一住房是指购房之前在省辖市范围内没有住房。新房税费无锡买房缴税之新房维修基金:购房者应按购房款的2%交纳;印花税:总房款的万分之五;其它一些费用,不是很多。二手房税费无锡买房缴税之二手房:营业税:总房款的5.55%(一般买方承担,如果是卖方唯一一套房子,且居住五年以上没有此税);如果有营业税还会附带城建税(营业税*7%)、教育附加(营业税*3%)、地方教育费(营业税*1%);个人所得税:总房款的1.5%(一般买方承担,如果是卖方唯一一套房子,且居住五年以上没有此税,但虽然卖方居住此房五年,可是这套房子不是他唯一的房产,则此税要交);土地出让金:总房款的1%(购房改房或类似这样房的时候交纳,且只交纳一次,以后你再卖房,则买方不再需要交);印花税:总房款的万分之五;交易费:平方米数*3(买卖双方都要交,且数额相等);产权证工本费:约80元。不一定是这个数;他项权证工本费:约80元(贷款才有的费用);抵押登记费:根据银行情况定;保险费:根据保险公司情况定。注意:以上的比例只是一个参考,有些费用要根据国家的政策调整而调整。购房缴税的时机签合同签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主要有:1.契税:房款总金额的1.5%140平米以下普通住宅1.5%,超过140平米3% ,非普通住宅3%。通常契税跟着首付款一起缴,开发商代收。交纳相关费用,开发商会出具正式的购房发票。2.印花税:0.05%在订立合同时就直接缴纳,总房款的0.05%,一般跟首付款一起缴,以便于开发商统一办理合同登记和房产证。3.银行按揭费用如果办理按揭贷款,签合同时要交的第二组费用是银行按揭费用,商业贷款的收费项目,各银行间有细微的差别。a.抵押登记费:80元/户b.权证印花税:5元/户c.保险费:财险保险费=总房款×年费率×年限系数。保费一次性交。(保险费率大致为:1~5年为0.07%,6~10年为0.06%,11~15年为0.055%,16~20年为0.05%,20年以上为0.045%)。交房交房时需要交纳的费用主要有房屋维修基金、装修保证金、物业费等费用。1.大修基金:购房款的2%-3%是公共设施、共用设备(涉及房屋共有部分如外墙、屋顶、下水道、水管等)的维修基金。目前重庆执行的收费办法是:不含电梯:总房款×2%含电梯:总房款×3%部分试点楼盘按50~60元/m2收取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要在当地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户后,购房者可以自行交存。一般来说,购房者在领钥匙,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商就会代收房屋维修资金。2.物业管理费:从收房日开算以购房人验收房屋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开发商发出入住通知书后,购房人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收楼的,物业管理费可以从发出入住通知书一个月后开始计算。一般先交三个月。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开发商未售出的空置房,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3.权属登记费:80元/套权属登记费就是办理房产证的费用。如果买二手房,除了契税外,还应该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费。买家契税:成交总价×1.5%合同印花税:成交总价×0.05%转移登记费:定额80元交易手续费:3元×建筑面积国土证工本费:定额 80元卖家交易手续费:3元×建筑面积合同印花税:成交总价×0.05%营业税:房产证不足5年的,按成交价格5.5%;满5年后免交。个人所得税:交纳总价1%土地出让金:看土地的性质是划拨还是出让地,划拨又要看是几级地,视具体情况而定转移登记费:80元/套小结:如果购买一手房,以一套90平方米电梯房、总价36万元、商业贷款30年为例,签合同时要交纳费用是:契税为购房款1.5%,即5400元;印花税为购房款0.05%,即180元。办理按揭时:要交抵押登记费80元,保险费约为为6000元。交房时:要交房屋维修资金,电梯房交购房款的3%,即10800元;权属登记费80元。共计22540元。搜房声明:凡注明“来源:搜房网”或“来源:搜房别墅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搜房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搜房赞同其观点。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
从2007年6月1日起,重庆市本地农民工在城镇首次购买二手房可免征契税。必须是在城镇务工的本市农村居民,在城镇首次购买一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房款总价20万元以下的二手普通住房。农民工在办理契税免征手续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务工期间城市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已婚者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无锡一般纳税人的地税和国税的计算方法

主要税种为增值税,按税务核定的办法征收:  1、主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17%,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交国税)  2、附加税费(交地税)  (1)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县镇为5%、乡为1%)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1%缴纳;  3、按分配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交地税)4、按利润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交国税)5、另外,还有房产税(原值7折的1.2%或租金12%)、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有车交车船税等。(交地税)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一)认定标准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标准、条件的,可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1、原有的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或者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以上的。 2、新办企业 新开业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在40万元以上、预计年销售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预计年销售额在180万元(含)以上的。 3、分支机构 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上述规定标准的,可以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4、转制企业 企业转制后应先按规定办理变更或重新登记。对符合认定条件的转制企业,可按规定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5、定量标准以下的企业 原有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或者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1)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含)以上; (2)财务制度健全,能够按照规定正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准确提供纳税资料; (3)能按期如实进行纳税申报,且近三年内未发生偷、骗税及严重欠税行为;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6、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并且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国税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的,可以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申请认定的时间 1、原小规模纳税人达到规定标准和条件的,在次年一月份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认定手续,并给予六个月的考察期。 2、新办企业符合规定标准的,在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手续,并给予六个月的考察期。 3、转制企业符合规定标准和条件的,在办理变更或重新登记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重新认定手续。 4、新开业的个体经营者,一律暂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待实际生产经营满一年后,符合规定标准和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认定手续,并给予六个月的考察期。 (三)申请认定的程序 1、申请 符合认定条件的纳税人应持有关证件、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书》。 2、报批 纳税人领取表格后,应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然后连同下列资料一并报送主管国税机关: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件(包括所有副本); (3)有关合同、协议、章程; (4)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名单及证明; (5)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综合报告; (6)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 (7)新办企业验资证明;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审批核准 纳税人报送的申请认定资料,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后报市国税局审批。经市局核准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红色)。 4、领证 纳税人应在主管国税机关通知的时间内,到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加盖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件及申请认定表。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年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每年审验一次,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暂认定的新办企业)均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年审申请,接受检查审验。 (一)年审内容 1、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的实现情况; 2、上一年度增值税进、销项税额、应纳税额的核算和申报、纳税情况; 3、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账簿的设置以及财务会计核算状况; 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情况。 (二)政策界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取消资格三种结论。 1、取消资格 经年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1)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商业在180万元以下(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从事盐业批发的纳税人除外)、工业在30万元以下的。 (2)从事工业生产的纳税人,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在会计配备、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核算方法中,有一个方面不符合国家税务局要求的; ②有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 ③不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严重后果的; ④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连续6个月申报异常的; ⑤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 2、限期整改 年应税销售额达到财政部规定标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年审发现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由国税机关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抵扣进项税额,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收缴在税务机关填开。 整改期满,经主管国税机关检查确认已改正的,报经市局批准,恢复抵扣进项税额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权。但整改期间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再予抵扣。 整改期满,经主管国税机关检查仍未改正的,报经市局批准,延长整改期限。在延长期限内,仍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并继续控管增值税专用发票。 3、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年审手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主管国税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年审手续 1、申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根据国税机关规定的期限,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年审申请,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申请表》和《年度应缴税金明细表》,并如实完整填写。 2、报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逐项如实填写所领取的表格,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下列资料一起报送主管国税机关: (1)税务登记证正本及所有副本; (2)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报资料表》(填写上年度实现数); (4)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3、审验确认 (1)主管国税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送的年审资料,应认真进行审验,对审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分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局审批。 (2)市国税局对年审资料将逐户审核并作出年审结论,然后交主管国税机关执行。 4、年审处理 主管国税机关应根据市国税局的批复,对年审对象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1)对经年审合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上加贴年审合格贴花后发还纳税人。 (2)对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的次页上方加盖“已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专用章,连同制发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知书》一起送达纳税人,同时收缴其未使用完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专用发票领购簿。 (3)对限期整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缓贴花,制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同时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并按销售额依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a、b、c、d四类,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为a、b、c三类,所有小规模纳税人作为d类纳税人管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分类标准 1、下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a类纳税人: (1)上年度应纳增值税、消费税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 (2)上年度应纳增值税、消费税总额城区在30万元以上,乡区在20万元以上且近两年未被国税机关处罚的企业。 如上述企业有拖欠税款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视情况调整其分类等级。 2、下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c类纳税人: (1)暂认定或转认定的尚在考察期内的企业; (2)连续三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企业,或者一年内零申报、负申报累计达到六次的企业; (3)增值税负担率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企业(其中,工业低于1.5%,商业零售低于1%,商业批发低于0.5%); (4)有偷税、骗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 (5)有其他严重税务违法行为的。 3、除a类、c类外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b类纳税人。 (二)认定 增值税纳税人分类认定由主管国税机关根据分类标准确定,并公告通知纳税人,纳税人应根据确认的类别按规定要求办理纳税申报、购领或控管监开发票的各项涉税事宜。 (三)调整 1、升级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达到规定标准需调整类别的,可在次年税务登记证验证和一般纳税人年审时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符合升级条件的可予以升级。 (2)暂认定或转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六个月监控期满后,符合自行填开、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条件的,报经市局批准,可直接从c类升到b类; (3)小规模纳税人转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可直接从d类升到c类; 2、降级 除上述第(2)、(3)点情况外,增值税纳税人的类别一经确定,分类等级当年只降不升。 纳税人如发生应纳税额核算不实、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等税务违法违章行为的,主管国税机关查实后,可随时予以降级处理。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一)一般规定 1、凡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或业户,都要与主管国税机关签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保管责任书》,并配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保险箱。 2、小规模纳税人经批准转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于批准当月接受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的税款清算,次月起按一般纳税人申报纳税。 3、暂认定或转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考察期内,其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则上控管在主管国税机关内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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